新疆和田玉商会会长职责
1、负责主持商会的全面工作;
2、负责商会的制度建设、队伍建设和商会工作的决策;
3、代表商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。负责对会议形成的文件、决议、决定进行签发的工作;
4、负责对商会的决议、决定、规章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;
5、负责对商会高级顾问、名誉会长、荣誉会长的提名工作;
6、负责对商会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、常务副会长的提名工作;
7、有对商会专职秘书长的任命权;
8、决定专职人员中的中层干部以上人员的聘请与辞退;
9、负责商会重大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;
10、负责商会重大活动经费的审批工作;
11、负责收支凭证及财务报表的审签;
12、负责与政府有关领导的联谊及其接待工作;
13、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议、会长办公会议和会长办公联席会议;
14、负责在每年的会员大会上做年度工作报告;
15、作为本商会的法定代表人,对外代表商会,对内负领导责任;
新疆和田玉商会
2013年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