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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和田玉商会会长职责


新疆和田玉商会会长职责

1、负责主持商会的全面工作;

2、负责商会的制度建设、队伍建设和商会工作的决策;

3、代表商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。负责对会议形成的文件、决议、决定进行签发的工作;

4、负责对商会的决议、决定、规章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;

5、负责对商会高级顾问、名誉会长、荣誉会长的提名工作;

6、负责对商会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、常务副会长的提名工作;

7、有对商会专职秘书长的任命权;

8、决定专职人员中的中层干部以上人员的聘请与辞退;

9、负责商会重大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;

10、负责商会重大活动经费的审批工作;

11、负责收支凭证及财务报表的审签;

12、负责与政府有关领导的联谊及其接待工作;

13、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议、会长办公会议和会长办公联席会议;

14、负责在每年的会员大会上做年度工作报告;

15、作为本商会的法定代表人,对外代表商会,对内负领导责任;

 

新疆和田玉商会

201322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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